2月4日,最高检官网发文,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在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中表示,依法严厉查处证券违法犯罪案件,坚持“严”的主基调,依法从严、全链条追诉财务造假、侵占上市公司资产、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、“老鼠仓”等证券犯罪案件,促推形成不敢犯、不能犯,自觉规范、不踩红线的法治化市场环境。
张晓津表示,“投资者保护是办理证券案件的重中之重。检察机关始终把追赃挽损贯彻办案全过程,坚持‘应追尽追’,加强与证监、公安、法院等相关部门协作,做好涉案财物查封、扣押、冻结工作监督。督促引导涉案人员主动退赃退赔。依法支持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,多途径保护投资者权益。”
(信息来源:最高检官网)